为积极引导和鼓励创业创新,相关部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激励创业者创业热情,助力经济向高质量发展。创业者更为关心的是与自身企业经营相关的创业扶持或者减税降费政策。光明米业经济园区小编为创业者梳理了2023年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优惠政策。
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具体如下:
小规模纳税人开专票,开票税率:1%,不免税;
小规模纳税人开普票,销售收入月度10万(季度30万)以下的,开票税率:1%,免税;
小规模纳税人开普票,销售收入月度10万(季度30万)以上的,开票税率:1%,不免税;
小规模纳税人开专票又开普票,销售收入月度10万(季度30万)以下的,开票税率:1%,普票免税,专票不免税;
小规模纳税人开专票又开普票,销售收入月度10万(季度30万)以上的,开票税率:1%,普票不免税,专票不免税;
小规模纳税人选择开具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视为放弃优惠,按3%征收增值税;
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的,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执行期限: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